一、请根据您的赴华主要事由,选择申请相应种类的签证
签证 种类 | 申请人范围 |
C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D |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
F |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
G |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
J1 |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J2 |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L | 赴中国旅游人员 |
M |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
Q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R |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S1 |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S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X1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X2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Z |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二、请根据所需办理的签证种类,按照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对于父母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国籍的未成年人,若此前已办理护照或旅行证,请申请换发护照或旅行证,不得申请签证。
若此前已办理签证,除相应签证类型本身要求材料外,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
- 申请人任意一张以往签证复印件;
- 若以往签证上的姓名同现持有护照姓名不同,需同时提供以往签证所在护照的复印件
若系首次赴华,除相应签证类型本身要求材料外,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
- 孩子父母护照复印件;
- 孩子父母在孩子出生时所持居留证件的复印件(白条、红卡等,若无法提供则请向联邦警察申请SISMIGRA证明)
签证 种类 | 所需材料(仅供参考,领事官员可能根据个案情况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
C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外国运输公司(如航空公司)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的邀请函、工作证(CREW ID)(如有) |
D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 |
F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 |
G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 |
J1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外交部新闻司相关通知 |
J2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中国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或通知 |
L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 |
M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
Q1(家庭团聚事由)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国内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或户口簿、国内邀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需附上相关人的证件)、国内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模板见附件)。 父母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国籍的未成年人所需材料请参考表格上方说明。 |
Q1(寄养事由)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经公证的寄养委托书、委托人的护照、被寄养人(孩子)出生证明、同意接受寄养函(模板见附件)、同意接受寄养人的身份证。 父母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国籍的未成年人所需材料请参考表格上方说明。 |
Q2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国内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或户口簿、国内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模板见附件)。 父母或父母一方为中国国籍的未成年人所需材料请参考表格上方说明。 |
R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
S1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邀请人的外国护照、邀请人的中国居留证件、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邀请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
S2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邀请人的有效外国护照、邀请人的中国停留居留证件或签证、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邀请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
X1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
X2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 |
Z | 照片(彩色白底免冠、3*4)、申请人护照、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 如来华演出: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中方邀请函 |
三、特别提醒
(一)必要时,使领馆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二)使领馆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三)申请人取得签证并不意味必然可以进入中国。中国边防检查部门在边防口岸,将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做出是否准予入境中国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