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旅行证申请须知
2025-06-07 06:20
一、适用情形
1、因国籍冲突,根据中国《国籍法》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新生儿,及此后持有旅行证过期需换发或因遗失、被盗或损毁补发的。
2、临时出国人员因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急需回国、来不及补发护照的情形。
3、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已过期或遗失/损毁急于回国的海员,或所持海员证虽未过期、但离船回国持用海员证确有不便的情形。
* 旅行证到期换发要求可参考普通护照换发
二、所需材料
(一)新生儿
1、孩子巴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
2、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首次申请)
3、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巴西联邦警局为申请人父母双方开具的居留身份情况声明(首次申请)
5、原旅行证原件或复印件/《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损毁情况说明》(申请旅行证换/补发需提供)
6、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提供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7、申请人3*4白底照片3张
(二)临时出国人员、海员
1、身份证明文件。请提供原护照复印件,海员证或国内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出生公证等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
2、《国籍状况声明书》
3、《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损毁情况说明》
4、 申请人3*4白底照片3张
三、注意事项
旅行证申请一经受理,原护照即被作废不可再使用。
四、办理方式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9:00—12:00到我馆递交材料办理(新生儿旅行证申请只需父母中一方携申请人到我馆递交材料办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