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圣保罗总领馆签发电子护照的通知
2014-08-29 05:29
中国驻圣保罗总领馆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签发电子护照。即日起,我馆领区内申请普通护照新发、换发和补发的中国公民,在递交申请时应按照电子护照照片规格要求提供照片,并留取指纹和签名式样。在此前已递交申请的,继续核发传统护照。仍在有效期内的传统护照继续使用至有效期结束为止。
特别提示:电子护照对照片要求较高,为便于申请人顺利递交申请,请来馆前务必按要求准备合格照片(纸质照片3张;如提交数字照片,需提交纸质照片2张及同版数字照片),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递交(办证须知详见我馆网站“领事侨务”相关页面)。此外,电子护照制作流程较传统护照时间长,自9月1日起,正常因私护照审发时间由原4个工作日改为15个工作日(三周),请有出行计划的中国公民注意检查护照有效期,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具体事项请详见本文链接。
驻圣保罗总领馆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