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认证”?
2005-11-22 00:00
所谓“双认证”,是指一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文书在送往另一国使用前,应办妥两个认证手续(单方面免除领事认证和双方有协议条款规定的除外),如:
欲在巴西使用的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须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的认证以及巴西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在上海、江苏和浙江办理的公证书到巴西驻上海总领馆认证,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证书到巴西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送往中国使用的巴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须办理巴西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以及中国驻巴西大使馆或总领馆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