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证 种 类 |
须 提 供 证 件 及 相 关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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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公证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居留证及复印件; 4.当事人可亲自来我馆申请,亦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带好本人及委托人有效中国护照及复印件、有效巴西居留证及复印件。 |
委托公证 (以及声明书、民事起诉状等签名属实公证)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居留证及复印件; 4.与委托(声明、起诉等)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如房产证、结婚证、出生公证等文书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尚未签名、未填写日期的委托书(声明书、民事起诉状等); 6.当事人须亲自来我馆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声明书、民事起诉状)上签名并填写日期; 7.已加入巴西籍(或其它外国籍)的申请人请在巴西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将文书送到巴西外交部认证,然后译成中文,最后到我馆办理认证。 |
未婚声明书 (在巴西使用) 注:有效期6个月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护照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身份证及复印件; 4.离婚后未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复印件,丧偶后未再婚者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5.尚未签名、未填写日期的未婚声明书; 6.当事人须亲自来我馆申请。 |
姓名拼法公证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居留证及复印件(如有); 4.当事人可亲自来我馆申请,亦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带好有效中国护照及复印件、有效巴西居留证及复印件。 |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护照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身份证及复印件; 4.需公证其复印件的证件、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公证 (仅针对在台湾省出生的申请人)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旅行证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经过公证的户籍誊本; 5.当事人须亲自来我馆申请。 |
在中国受过 或未受过刑事 处分公证 (仅针对在台湾省出生的申请人) 注:有效期6个月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 当事人有效旅行证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身份证及复印件; 4.当地警务处出具的查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受过刑事处分证明; 5.当事人须亲自来我馆申请。 |
结婚公证 (仅针对在台湾省出生的申请人) 注:有效期6个月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护照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经过公证的户籍誊本和结婚证; 5.当事人须亲自来我馆申请。 |
生存/健在证明 (在中国使用) 注:有效期6个月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3.当事人巴西居留证及复印件; 4.当事人须亲自来我馆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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