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公证、认证业务预审的通知
2023-01-07 05:51

为提高申请人办证效率,给申请人创造良好的办证环境,自2023年1月6日起,驻圣保罗总领馆实行公证、认证业务预审制度。具体做法如下:  

请申请人以“公证预审”或“认证预审”为标题向我馆公认证预审专用邮箱(gongzhengyushen@gmail.com)发送邮件,邮件中请提供办证人护照、居留证(红卡)、所要申请公证或认证的文书(如委托书、声明书、出生证等)以及与公证或认证所涉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的照片或电子版,并说明使用目的。  

收到邮件后,我馆将审核相关材料,予以回复,并将所缺材料、文书内容修改意见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确保申请人办理公证或认证“只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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